12月1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準確監測和管控信用卡資金實際用途。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償還貸款、投資等領域,嚴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領域。
《意見稿》提到,連續18個月以上無客戶主動交易且當前透支余額、溢繳款為零的長期睡眠信用卡數量占本機構總發卡數量的比例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20%,政策法規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過該比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新增發卡。
此外,《意見稿》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執行信用卡資產質量分類標準和認定程序,準確及時反映資產風險狀況。加強資產質量遷徙趨勢分析,設定風險預警指標,持續有效識別、計量、監測、預警、防范和處置風險,準確掌握不良資產的規模和結構,按程序及時核銷。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答記者問
為規范信用卡業務經營行為,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合作機構管理責任,提升信用卡服務質效,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堅持以人民為的發展思想,促進信用卡行業以高質量發展更好支持科學理性消費,中國銀保監會制定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范健康發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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